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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元产品降低度电成本,增加组件效率

浙江余姚市:分布式补贴0.3元/瓦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3.10.18

       近日,浙江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《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发布。细则提出推进节能降碳,支持新能源发展。

       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。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年节能量100吨(含)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,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奖励,给予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00元;其中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奖励节能服务公司200元/吨标准煤,实施企业(单位)100元/吨标准煤。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万元,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,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年度计划24个月。

       支持能源综合利用。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工业余热余压余气利用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利用、分布式智慧能源系统等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,按照项目节能量或替代量给予奖励,其中每节约1吨标煤奖励300元。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万元,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,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年度计划24个月。

       支持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提升。对按要求开展节能诊断、能效评估、能源审计的企业给予奖励,对综合能耗3000吨(含)-5000吨(不含)标煤的企业,给予每次2万元奖励;对综合能耗5000吨(含)-10000吨(不含)企业,给予每次3万元奖励;对于综合能耗10000吨(含)以上企业,给予每次5万元奖励。

       腾出用能空间审核。对节能改造项目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、落后产能淘汰项目进行节能量(替代量)、腾出用能空间进行审核的第三方机构,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补助。

       支持分布式公共建筑光伏项目建设。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,经并网验收后,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.3元/瓦补助,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。

       鼓励高质量储能示范项目削峰填谷。对已建成投运的工业企业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,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,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。对设备功率在400千瓦及以上的(每个企业设备可多台合并计),按照功率0.15元/瓦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;对功率2万千瓦及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。

       申报时间:1.服务业奖励扶持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次年二月底前。2.节能降碳补助资金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的时间要求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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