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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3.10.09

     近日,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。将碳达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,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、节能降碳增效行动、工业绿色低碳行动、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、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、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、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等“碳达峰十大行动”。

     据通知指出,全市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。扩大“光伏+”多元化利用范围,推动与相关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。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,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。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,支持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。持续提升核电装备可靠性,推动核电运营能力全面迈向卓越。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、分布式发电、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,探索地热能、海洋能等开发利用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;到2030年,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。

     构建现代智能电网体系,持续优化500千伏主网骨干架构,积极推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±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落点深圳。全面提升智能调度水平,建设柔性、互联、开放的配电网,加快推动对智能楼宇、分布式风光、储能、车网互动等负荷的接入及协同控制,促进分布式能源高效就地消纳。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建设,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,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、电网侧储能系统,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。巩固深化坚强局部电网建设,提升在极端情况下城市基本运转能力。到2025年,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,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;到2030年,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,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。

       加大清洁高效化石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、储能、智能电网、冷能利用等重点能源技术攻关力度,重点开展下一代光伏电池、海上风电、氢燃料电池、智能微电网等技术研发,着力补齐新能源关键技术短板。

     积极创建国家、省、市绿色企业、绿色产品、绿色园区、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,加快构建本地化绿色制造体系。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,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发展。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改造建设厂房,提高厂房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,加大厂房光伏建设力度。 引导企业依据绿色设计产品标准设计开发、生产绿色产品,推行绿色环保、低环境影响型材料替代。

     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加强温室气体和环境污染物协同控制,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,从政策规划、技术标准、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。坚持源头防治、综合施策,强化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氮氧化物(NOx)协同减排。加强温室气体监测,开展碳排放监测评估试点。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,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。聚焦电力、建筑、交通、垃圾处理等主要领域及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,在区域、园区、企业等层面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。

     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,坚持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,全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,实施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,建立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,系统推进城乡建设全面绿色低碳发展。

     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,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,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全电气化,推广生活热水、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和设备,到2030年,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30%以上。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, 在酒店、宿舍等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、空气源热泵等技术。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,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。试点建设“光储直柔”新型建筑电力系统,利用光伏、储能、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“微电网”。到2025年,试点建设“光储直柔”项目10个以上。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,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%。

     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,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积极培育绿色交易市场,提升本地碳交易市场能级,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,鼓励绿色投融资,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,构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化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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