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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元产品降低度电成本,增加组件效率

海上光伏最高补贴1元/W!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2.04.02
4月1日,山东省2022年“稳中求进”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(第二批)新闻发布会召开,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、新闻发言人王栋 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 省商务厅副厅长、新闻发言人崔洪光 省能源局副局长邓召军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董龙训出席。

2021年,省委、省政府聚焦落实“六稳”“六保”、促进高质量发展,先后制定出台了四批政策清单,共涉及扩大内需、降本减负、加快产业转型、稳定外资外贸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等13个方面179项政策,四批政策清单全年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规模700亿元以上。2021年12月31日出台了2022年第一批政策清单,共涉及培育壮大有效需求、稳定经济运行等6个方面56项政策。

第二批政策清单共包括七个方面、64条政策。其中,支持基础设施建设,共8条,主要包括支持煤炭、天然气、石油承储企业发展,支持海上光伏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,制定燃气机组“容量电价+电量电价”两部制电价疏导政策,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、建设、验收标准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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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测算,落实本批政策清单预计可新增减税降费1280亿元以上,涉及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80亿元。除已明确政策执行起始时间的条款,以及由国家统一部署的政策外,其余政策均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。

邓召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:今年以来,按照稳字当头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我们围绕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,聚焦海上风电、海上光伏、氢能等关键领域,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比较分析、科学研判论证,着力破解瓶颈制约、激发投资活力,推出了一批含金量足、扶持力度大、可操作性强的新能源支持政策。

积极推动海上光伏试点示范。海上光伏是新能源发展新的重要领域,发展潜力大、综合效益高、生态环境友好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为加快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发展,探索技术路线、加强研发创新、降低开发成本,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,为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。对2022—2025年建成并网的“十四五”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,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、800元、600元、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,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、20万千瓦、30万千瓦、40万千瓦。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,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。同时,参照海上风电支持政策,在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、纳入专项债项目库、配置储能设施、回购送出线路等方面给予支持,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走向“深蓝”,走上规模化、商业化开发道路。

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。围绕破解氢能新业态新模式管理政策不健全的瓶颈制约,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我省将制定出台省级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,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、建设、验收标准;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、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不在化工园区发展,且不受固定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限制,激活氢能产业发展潜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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