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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助0.2元/W!浙江海盐县发布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征求意见稿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2.03.28
3月25日,浙江海盐县印发《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定2022年计划新增光伏并网量40兆瓦,力争50兆瓦,“十四五”期间实现全县新增光伏装机100兆瓦。

方案要求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建筑均需100%安装光伏发电系统: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,包括工业、物流、商业综合体等;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;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。要求新建工商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“宜建尽建”的原则明确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内容,鼓励以自发自用方式为主。并按照同步设计、同步实施的要求,在规划设计阶段明确光伏安装面积和容量。新建项目光伏建设内容作为节能报告审查的必备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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